2015首屆常熟《才藝之星》少兒評選活動參賽須知
“常熟少兒勤川農業科普實踐基地”杯
2015首屆常熟《才藝之星》少兒評選活動
參賽須知
本人自愿報名參加《才藝之星》少兒評選活動,并保證如下:
1.本人在賽事期間保證按時參加大賽組委會所安排的一切與大賽有關的活動(如:面試、訓練課程、宣傳、彩排等一系列有關活動),并保證在大賽期間自愿無償根據大賽的需要提供相關照片、視頻、個人資料相關信息,提供本人肖像權等相關權利配合大賽宣傳并自愿參加本次大賽組委會安排的一切公益活動。
2.本人于比賽開始直至比賽結束,不會無故中途退出比賽。
3.本人于比賽期間將恪守誠信,不聽信或傳播非經證實的消息;會與其他參賽者和諧共處,公平競爭;會愛護公物,若因自己的行為造成公物損害的,本人愿意承擔賠償責任。
4.本人承諾,若給大賽組委會提供的任何有關本人的個人信息不實,并導致損害本屆大賽形象,將承擔全部責任并接受大賽組織機構的相應處罰。
5.本人同意,報名及在賽事過程中填寫的任何資料及呈交之相關資料與文件由賽事組委會保留,并同意無論賽事進行中或終止后,無論本人參加賽事或因任何原因中途退出賽事,均無權索回該等資料,并賽事組委會有無償使用上述資料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將該等資料用于任何與賽事或《才藝之星》活動相關之宣傳及推廣,如:(1)全國范圍內與賽事有關的宣傳、推廣及申請贊助的活動。(2)全國范圍內制作與賽事有關之電視、音像等相關作品。(3)全國范圍內播放、推廣、發行與賽事有關之電視節目。(4)全國范圍內以廣播、網絡、無線方式及/或現在或未來可能產生之一切傳播途徑推廣、發行與賽事有關之一切內容。
6.本人承諾,參賽期間未經組委會同意,本人不會私下與第三方簽訂商業協議或者通過其他方式參加營利性活動。不會私下參加國內外時裝表演,廣告攝影,影視拍攝等無關本次大賽活動,無論營利與否。
7.本人保證在參加此項活動之前,無器質性、精神性、突發性疾病。因本人隱瞞個人健康狀況而引起的不良后果,本人愿意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8.本人承諾,進入下一輪比賽后與組委會簽署協議,保證參加下一輪的比賽。未簽約將被組委會視為棄權,空缺名額將由排名僅次于其后的一名選手自動補缺。無論因何種原因,在任何一輪比賽中,若因遲到或是缺席原因被取消參賽資格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
9.本人若獲取參加總決賽的參賽資格,愿接受組委會安排,在當選后代表賽區參加總決賽。若在賽區進入決賽,本人愿與大賽組織機構,或組織機構合作的娛樂公司簽訂為期壹年的合約,參加由大賽組織機構主辦的商業活動、社會服務、慈善及公益活動。
10.本人承諾在比賽期間服從大賽組委會提供的專業訓練和專業培訓的安排,集訓時未經組委會同意,不私自外出,不私自接受媒體訪問。若有違反,愿意接受大賽組委會的處分。
(備注:如參賽選手在報名參賽前,已經和第三方簽訂商業合同,則應在報名時向組委會如實陳述,組委會根據大賽活動安排若發現沖突,組委會要求報名者自行與第三方協調解決,以報名者不影響參加本屆比賽為準。若參賽選手在報名前已簽有商業合同但未及時向大賽組織機構如實陳述的,一經大賽組織機構發現,無論參賽選手處于何階段的比賽,組委會都將立即取消參賽者的參賽資格。)